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文化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GYK20240719XFLXGC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文化制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文化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文化制作项目
2.2招标编号:LFGYK20240719XFLXGCZB
2.4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大同街8号
2.5项目概况: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建设现场实训设施及设备已基本就位,为增加实训基地文化内涵,提高培训文化品味,对实训基地院内文化宣传及标识标牌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具体项目及施工工艺要求见附件)
2.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段职教经费,最高限价25.2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实训基地文化制作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服务期:15日历天。
2.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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