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4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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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承办第二十七届京港洽谈会暨投资香港推介大会京港金融合作专题推介活动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9.0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8时00分 |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专业服务团队。
4.具有承办大型会议、论坛等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资源和专业策划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协助开展第二十七届京港洽谈会暨投资香港推介大会京港金融合作专题推介活动策划、嘉宾邀请、会议手册设计制作、会场环境布置、会务组织以及成果预筹等工作。
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4483 | 项目名称 | 承办第二十七届京港洽谈会暨投资香港推介大会京港金融合作专题推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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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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