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越秀区的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在2015年成功申报成为广东省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9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越秀区实施《广东省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20-2030)》,根据规划内容,通过举办展演、展示、展览、比赛、讲座、出版书籍等不同宣传推广手段,加强对生态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让非遗得到系统性的传承与发展,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为推动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拟利用元宇宙、多媒体互动展示等数字化推广手段,开展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运营宣传推广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建设周期:2022年8月至10月。
(二)成果形式:非遗三维内容设计制作、广州非遗街区元宇宙宣传推广视频。
三、建设内容
(一)非遗三维内容设计制作
以广州非遗街区(北京路)骑楼街为原型和广彩、广绣、榄雕、箫笛等非遗项目进行三维场景内容设计建模制作,形成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非遗线上传播主体内容。广州非遗街区(北京路)三维建模内容需要包含中山四路骑楼街区、非遗展示档口、广彩、广绣、榄雕、箫笛等非遗项目,充分结合广府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非遗展示氛围。
(二)非遗元宇宙宣传推广视频输出
基于非遗街区和非遗项目三维内容,输出具有广府文化特色的非遗元宇宙宣传推广视频。非遗元宇宙宣传推广视频完成后,成果需在越秀文体旅游微信公众号、越秀区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等进行宣传,充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非遗,参与非遗保护,共享保护成果。
(三)非遗线下互动体验推广
为确保越秀区的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互动展示推广顺利进行,能够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取得预期社会效益,本次项目需根据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遗宣传和推广安排,完成线下互动体验推广展陈布置及系统设备运行保障,每次活动安排不少于2人到场支撑,协助官方开展非遗互动宣传推广活动。
四、投资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承建单位资质要求
(一)公司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信用证明。
(1)“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截图。
5、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组人员资质要求
1、至少有两名项目成员具有PMP认证资格证书。
六、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公司相关业绩证明;
4、主要项目人员的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
5、报价书;
6、项目实施方案。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一正三副提交四份。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综合评审环节。
(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后,由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审会议审定。
八、公示及签约
最终入围单位将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入围单位签订委托合作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九、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
(二)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馆6楼610
(三)联系人:谭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87670756
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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