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资格预审名称: | 中电万维公司 2022 年度软件业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 资格预审编码: | GSZGYS202211240001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11-25 09:00:00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12-01 18:00:00 | 状态: | 请先登录 |
终止: | 否 | ||||
中电万维公司 2022 年度软件业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电万维公司 2022 年度软件业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TXJL-GSDX2022-054】。 2.2项目概况:中电万维公司 2022 年度软件业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集中资格预审。 2.3 服务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年。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可提供网站开发类、软件系统/子系统开发类、AR/VR 技术开发服务类的供应商。 2.7项目规模:中电万维公司 2022 年度软件业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技术要求: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9标包划分情况: 2.9.1标包一:网站开发类。 2.9.2标包二:软件系统/子系统开发类。 2.9.3标包三:AR/VR技术开发服务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网站开发类 3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提供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1.4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提供近3个月(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5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招标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招标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格式自拟) 3.1.6申请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IT类专业认证正式员工不少于6人(提供企业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1.7申请人提供近2年网站开发类项目案例不少于2个(以合同关键页或订单或中标 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凭据,加盖申请人公章)。 3.1.8申请人须从网站设计制作实施等全过程所涉及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架构特性、工艺流程、成熟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提供方案描述。 3.1.9申请人承诺能够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服务质量能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1.10符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五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 3.1.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本条款(1)-(5)、(9)项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格式自拟;第(6)、(7)、(8)项以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自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标包二:软件系统/子系统开发类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提供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1.4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提供近3个月(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5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招标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招标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格式自拟) 3.1.6申请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IT类专业认证正式员工不少于6人(提供企业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1.7申请人提供近2年信息系统开发类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以合同关键页或订单或中标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凭据,加盖申请人公章)。 3.1.8申请人须从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研发、测试和上线发布等全过程所涉及的技术参数、性能、架构特性、工艺流程、成熟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提供方案描述。 3.1.9申请人承诺能够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服务质量能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1.10符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五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 3.1.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本条款(1)-(5)、(9)项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格式自拟;第(6)、(7)、(8)项以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自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标包三:AR/VR技术开发服务类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提供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1.4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提供近3个月(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5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招标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招标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格式自拟) 3.1.6申请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少于3人(提供企业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1.7申请人提供近2年AR/VR制作相关项目案例不少于2个(以合同或订单或中标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凭据,加盖申请人公章)。 3.1.8申请人须从AR/VR开发、小程序、H5等方式呈现的AR游戏和AR景观服务或AR拍摄、三维场景采集、VR拍摄、建模、设计、研发、测试和上线等全过程所涉及的技术参数、性能、架构特性、工艺流程、成熟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提供方案描述。 3.1.9申请人承诺能够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服务质量能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1.10符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五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 3.1.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本条款(1)-(5)、(9)项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格式自拟;第(6)、(7)、(8)项以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自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日18时00分】。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 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须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简称,其他方式支付须填写投标单位全称、项目简称。】 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9时00分】。 6.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邮寄方式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366号1609室,接收人:冯晓萍,联系电话:13893477491。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采用钉钉视频方式组织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CA证书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6.4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电信第二枢纽B区4-7层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931-85588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366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冯晓萍贾辉晖 电 话:13893477491 18153982736 电子邮件:410744710@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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